【牛人速聘】公司有权利规定员工请假后自费缴纳当月社保吗?
案情回顾 重庆某公司员工老王爆料称,今年1月21日公司突然发布通知,要求1个月内请假超过3天及以上,该月的保险费要全额自理。全年请假超过24天,以自动离职处理。
用人单位有权利规定请假超3天自费缴社保、全年请假超过一定期限予以开除的权利吗?
律师解答
按照《社会保险法》的规定,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该企业的行为已经涉嫌克扣员工工资,属于违法行为。如果不涉及劳动争议,劳动者可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。如果在劳动关系中涉及有争议的情况,还可以及时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求助。
如果用人单位没按规定数额申报,社保局可以按照上月缴纳金额的1.1倍,提高缴纳的标准;如果没按时足额给员工交社保,由社保机构责令限期缴纳,并可以增加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到期还没缴,社保局可以采取的措施是,向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的存款账户,从企业存款账户划走社保费;还可以处应当缴纳金额的1-3倍罚款。
既然有这么严厉的处罚措施,为什么用人单位依然“知法犯法”呢?这大概是因为违法的成本要远小于按规定缴纳员工社保的成本。劳动者想要获得合法的赔偿金,需要付出很大的时间精力,很多劳动者不得不选择忍气吞声,这才让很多不法企业有了可乘之机。
随着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,相信这种压榨现象会越来越少。
来源:徐州英才网 责任编辑:冬雨